关于做好期末及寒假期间校区安全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1-09浏览:378作者:来源:浙江师范大学杭州校区管理委员会设置

关于做好期末及寒假期间校区安全工作的通知

校区各部门(单位):

      为了切实加强期末及寒假期间校园安全保卫工作及疫情防控常态化护校工作,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确保师生员工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假期,现将期末及寒假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放假前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各部门在放假前要认真组织一次本部门的安全大检查,不留死角,对查出的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及时进行整改。对暂时不能整改的,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确保安全。在假期中校内不得存放个人的贵重物品,对无人活动的区域进行断电(监控电源除外)、断水、断气,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各教职工离开办公室时要检查门、窗有否关好,电源有否切断。

二、从严加强假期校园管控。寒假期间校园实行封闭管理,暂不对外开放,无关人员和车辆不得进校。确需进校的,要严格落实“测温、登记、亮码亮卡”等制度。假期因有施工及其它原因不能封闭管理的楼宇要落实专人值班管理。在假期要使用的实验室,要求建立安全责任人实时在场监管和院领导每日值班巡查的制度,确保万无一失。

三、做好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工作。学生管理部门要教育学生在离校前不准在校园内焚烧物品,离校时个人的贵重物品必须随身携带,每个寝室必须落实专人关好门窗上好锁,并切断电源,同时要对学生进行一次返乡、返校途中的旅途安全教育,防止交通安全事故和被诈骗、被盗案件发生。教学部门要加强实习学生的联系、管理和安全教育。

四、落实家校衔接,确保平安离校。学生管理部门要将学生离校的准确日期及时间通知到每位家长,寒假在外打工的学生必须征求家长的同意,确保学生考试结束安全到家。

五、加强寒假期间需留驻校内人员的管理。各部门要在放假前将寒假期间需留驻校内人员的名单报管委会保卫科备案。

六、规范假期施工,保障校园安全。校内有施工和维修任务的部门,要与施工方、维修方落实安全防范责任,督促相关施工单位,确定消防安全人员,落实管理责任,若有发现违停或者违规充电的电动车将禁止进入校园。进入校园进行施工、维修的人员必须事先由施工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后报保卫科备案,进校后不准在非作业区闲逛、逗留,并做好火、电、水源的管理工作,施工人员最晚18时必须离校,确因施工需要延迟离校时必须与消监控中心保安联系。

各部门(单位)如有突发情况,可及时联系值班人员或拨打校内24小时报警电话:

萧山校区:82863110;   文二校区:81952131。


浙江师范大学杭州校区管理委员会

二0二二年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