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杭州校区(含萧山、西湖校区)治安、消防、人防、交通等安全保卫工作,指导与落实校区各单位部门安全管理职责。负责组织实施校区内各单位创建“平安校园”工作;
2、贯彻执行有关安全保卫工作的政策法规,结合杭州校区实际,组织制定与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各类安全工作预案制度;
3、负责同地方公安部门的联系,负责同学校保卫处的联系与对接,负责杭州校区安全综合治理日常工作。制定和落实校区各单位部门、管委会各科室安全工作计划,并建立好安全工作档案;
4、开展以治安、防火、防事故为中心的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师生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预防各种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
5、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和安全检查工作,及时发现、掌握事关校区政治和社会稳定及安全隐患的各种情况、信息,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确保校区的和谐稳定;
6、负责校区安保队伍的监督管理,安保设施的建设、维护与管理。调解处理校区内部治安纠纷和一般治安案件,协助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刑事案件和其他重大案件;
7、落实校区各单位部门消防安全责任制,组织实施校区消防安全检查、消防隐患整改、消防设施维护等日常工作,落实师生员工的消防培训、义务消防队伍建设、消防演练等常规工作,切实维护校园的消防安全;
8、负责校区道路交通和车辆管理,杭州校区车辆进出、停放证件及收费等管理,维护校内交通秩序;
9、负责校区师生集体户口的管理和各类服务工作,负责校区内务工、经商等外来人口的管理和校园临时出入证的办理;
10、做好校区各项大型活动的安保工作;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