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因工作需要,杭州校区管委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资产、房产管理员1名(非学校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岗位及条件
序号 | 科室名称 | 岗位 名称 | 岗位职数 | 岗位职责 | 任职条件 | 备注 |
1 | 总务科 | 资产、房产管理员 | 1 | 1.负责杭州校区资产管理工作; 2.负责杭州校区房产管理工作; 3.负责杭州校区周转房及联建公租房管理工作; 4.组织采购项目验收; 5.负责仓库管理工作; 6.完成科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45周岁以下; 2.热爱后勤管理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协调沟通能力,工作细致、踏实,作风正派,廉洁自律,办事公道,任劳任怨; 3.有一定的计算机应用能力; 4.身心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 萧山校区 |
(二)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能遵守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愿意履行工作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相关说明
1.岗位招聘对象专业、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2.本次招聘岗位为劳务派遣身份,工作地在杭州校区(萧山),由金华市金盾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相关待遇按规定执行。
二、报名方式及录用办法
1.应聘者根据岗位条件如实填写《应聘报名表》(见附件),并将报名表发至邮箱hzxq@zjnu.cn,电子邮件主题为“姓名+应聘岗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6年2月25日。招到即止。
2.面试时请提供身份证、各类证书(交复印件备查)及其他证明材料。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体检、考核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相关办法进行。
4.经体检合格后,与受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方可聘用,聘期为2年,具体时间以聘用合同为准;聘期结束后经考核合格可续聘。
三、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拨打咨询电话:0571-82851240,联系人:吴老师。
浙江师范大学杭州校区管委会
2026年1月19日
附件:杭州校区编外用工招聘报名表
